近日,根据郑质监量发[2006]9号文件精神,巩义市质监局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我市在用的对外称重计量器具(含地中衡、地上衡、电子汽车衡等称重计量器具)进行了专项计量监督检查。
该局在计量检定测试所相关技术人员的配合下,重新对我市在用的对外称重计量器具进行了登记造册,并结合对外称重计量器具实际使用情况,从制度上规范其称重行为。同时该局严格履行职责,根据群众投诉或反映的情况,对个别未通过计量认证而对外出具计量数据的单位进行了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了相应处理,并下发了责令停止使用计量器具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对外称重单位的称重行为,确保了对外称重单位出具计量数据的公正性、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