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经过连续两天的严格考核,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陕西省考核验收组向宝鸡市授予考核意见书:宝鸡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通过省级验收。
11月27、28日,由陕西省建设厅、发改委组成的考核组,依据《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宝鸡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了初审考核。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考察了宝石机械、宝鸡一中、东岭小区等企业、单位、小区和公共场所节水及雨水利用等工作。
考核组认为,宝鸡市创建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用水管理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的规范化轨道。同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节水指标体系,实行地表水、地下水和用水计划管理,制定了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制度。加大节水投资力度,在非传统水资源利用方面取得了突出效果。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城市再生水利用取得了迅速进展,小区中水与建筑中水、雨水利用设施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市更换非节水型器具32万余个,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市区日节水8500方。
考核组认为,宝鸡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申报资料完整,数据可靠,基础管理和定量指标考核均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希望宝鸡市进一步加强中水利用工作,加大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力度和节水技改投入,加快自备井关闭步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推动节水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创建成果,为国家节水型城市验收创造良好条件,为宝鸡市和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据悉,宝鸡市将按照考核组提出的意见,把宝鸡的节水工作凝固在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上,争取2008年一举通过国家验收,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继续向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的目标奋斗。图为核验收组检查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中水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