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浙江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以湖库作为饮用水重要来源的浙江省决定将湖库水环境保护情况纳入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市县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湖库是陆地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浙江省湖库不仅在防洪、灌溉、渔业、发电、旅游及维系流域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已经成为该省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
截至目前,浙江全省近70%的饮用水水源地是湖库,湖库水环境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但是浙江省的湖库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不当开发和环境污染对湖库生态的破坏日益加重,湖库富营养化趋势明显,一些湖库已经出现蓝藻暴发现象,加强湖库水环境保护刻不容缓。
浙江省政府指出,在藻类易发期,对可能影响湖库水质安全的污染源采取限产、限排、停产等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对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和单位,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而且,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湖库藻类暴发和饮用水危机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