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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实施“河长制” 保护水环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06  来源:中国水网  浏览次数:195
 

为加强水环境治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河道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河道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前,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发“河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全区各河道将通过实施“河长制”,有效保护饮用水资源,实现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水生态、水环境良性循环。到2015年底,全区河道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垃圾河、黑臭河,实现“三洁六无”,包括河岸无垃圾、无污水直排,河面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无严重淤塞。到2016年底,全区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的目标,人民群众对河道水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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