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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江津区2023年-2024年度网络水表采购(BG20240006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07  浏览次数:57
核心提示:2023年-2024年度网络水表采购(BG202400061)2023年-2024年度网络水表采购 投标邀请书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江津区
 2023年-2024年度网络水表采购(BG202400061)
2023年-2024年度网络水表采购 投标邀请书

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江津区华博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2023年-2024年度网络水表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023年-2024年度网络水表采购

519.5065

10

1

工业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519.506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2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四)投标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24年2月26日13:3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4:00(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

(六)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14:00(以开标室投标保证金系统现场显示的时间为准)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方式)

方式一: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

(一)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投标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江津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1401010400187120000000024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或本项目联系人。

 

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 号文件执行)

(一)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

(二)具体要求:

1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时间截止前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投标保函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委托交易平台保管。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函无效。

2.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中提供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投标保函视为无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招标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

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担保方协商。

2.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正本。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担保方协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参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参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投标计算。

(四)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五)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九)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华博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47607966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园区大道19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726432224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祈年悦城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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