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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超声水表2024-2027年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8-22  浏览次数:320
核心提示: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超声水表2024-2027年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超声水表2024-2027年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超声水表2024-2027年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2本招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和材料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38.79万元。具体材料清单及综合单价限价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1

超声水表(NB)

DN15

260

385.75

2

超声水表(NB)

DN20

3000

406.25

3

超声水表(NB)

DN25

1500

441.25

4

超声水表(NB)

DN80

17

6678.8

5

超声水表

DN100

15

6497.5

6

超声水表

DN150

11

7597.5

7

超声水表

DN200

10

8707.5

8

超声水表

DN300

2

12663

1.3合同服务期:供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具体以中标合同为准。

1.4项目类别:货物类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本项目根据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网物料需求采购2024-2027年超声水表,包括各口径超声水表的生产前准备、设计、生产、强制检定、运输(运输到业主指定交货地点)、转运、保护、装卸、设立仓库并存储、现场指导安装、保险、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培训、调试、常规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等。

1.7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9招标范围:为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的提供超声水表的货物及服务,由招标人下单采购并支付货款。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货物数量的可能。招标人亦有权根据货物及服务质量,调整本项目的供货比例(供货数量)。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与有违约情况的卖方暂停或终止合同,并在该卖方完成整改恢复供货之前或买方重新招标产生新的中标人之前将该包部分货物转由另一包的卖方进行供货。供货单价如与该包原合同单价产生差价,则差价部分从该包的未支付货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如未支付货款不能补足差价,则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如仍不能补足差价,则从其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

1.10交货地点:广州市(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拟投标货物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注:1)提供投标人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2)提供投标人厂房内外部相片(其中相片必须反映投标人的企业名称)、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2.3参与投标的DN15、DN20两种口径的超声波水表必须持有由省级或以上法定计量管理机构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评价报告,并由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报告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注:如投标产品的型式批准证书审批权限已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放到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请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附证明材料。由直辖市出具的型式批准证书符合上述要求。

2.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国境内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公称直径DN15-DN300范围内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超声水表的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不少于50 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的,与最终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的供货业绩。

注: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发票,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水表的供货内容、水表的生产制造商、公称直径、最终用户名称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关于合同供货内容的承诺函、最终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所提供的资料为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最终用户是指中国境内公共供水工程的建设单位(如自来水公司、供水公司、水务公司及其代建单位等)。

2.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1)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2)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

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3)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3.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3.1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9日18时00分。

3.2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3.2.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3.2.2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平台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人民币肆万元整)。

  2、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1)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收;

(2)提供银行投标保函;

(3)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采用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投标截止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1开标室。)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4.3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招标失败。当招标失败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对本次招标重新组织招标。

4.4其他说明

4.4.1中标人将与招标人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5.投标人注意事项

5.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5.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5.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5.6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5.7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4年8月26日00:00时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9月10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8.异议及投诉的处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20-8741186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云水路266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7411863

9.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云水路266号

联 系 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20-87411863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602号凤凰里U创B栋30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491922

E-mail:24020699@qq.com

11. 平台技术支持

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本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20-89160590

 

 

 

招标人:广州市穗云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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