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协会水表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高工 叶显苍
一、水表新国标新规程实施后集中反映问题:
1、新国标新规程中规定的型式评价对大口径水表试验项目中的试验设备和试验条件尚不具备,特别是200毫米以上水表的温度、压力、流动干扰和加磨等试验大多企业和技术机构都做不了。
2、按新标准领取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与原(老标准)许可证如何交接?现有大多厂家的计量许可证尚未到期,部分厂家抱着等待观望心态。
3、新国标新规程在实施中,在具体试验操作程序上,缺乏指导,如流量参数选用组合、流量点、流量计、用水量以及对检定装置适用性等方面感到无从着手。
4、新的型式评价收费太贵。
二、实施中遇到问题,水表工作委员会做好企业与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自2008年5月1日国家颁发实施水表新国标和2008年5月21日国家颁发实施水表新规程后,因为实施交接期太短,加上新国标新规程比起老国标老规程变化太大,企业和技术机构一时难以应对,特别对水表生产企业来说困难更多,水表工作委员听取了企业意见,汇总归纳后反映到国家质监总局,2008年10月6日在北京召开水表工作委员会委员会议,国家质监总局计量司派出有关领导和专家四人参加与水表委员会企业代表咨询对话活动,事后司局领导带回问题与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商议及会议,最后统一决定修订水表检定规程。
2009年2月6日规程主要起草人会议,修改规程形成修订稿。
2009年2月18日修订稿征求全国流量容量技术委员会和部分水表制造企业、水表检定站等专家。
2009年2月25日全国流量容量技术委员会召集部分委员和专家,对修订规程稿进行审定,形成报批稿。会议简况如下:
会议主持人:王子刚 全国流量容量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北京计量院院长
专家 代表:王 池 国家计量院热工所所长
张进明 上海计量所所长
胡伟龙 广东计量所听长
詹志杰 浙江计量院室主任 规程起草第一人
朱家顺 余姚银环流量仪表厂厂长
规程起草参与人:赵建亮 叶显苍 林志良
水表企业和水表检定机构代表:崔耀华 赵绍满 朱先俊 卢建国 汪明华
三、修订规程原则
在采纳国际建议的原则下,对现行的水表规程做一些技术处理,规程的整体结构不做大的调整。(即整体框架不变)
四、修订规程重点内容:
1、将冷水水表分为户用表和非户用表
户用表口径≤50毫米,常用流量Q3≤16立方米每小时的水表
非户用表为口径超过50毫米或常用流量 Q3 超过16立方米每小时的水表。其中户用表的型式评价和检定依据按现行2007版的规程内容执行。
2、在2009版规程中不提过渡期限,因为新版规程批准实施日期将在2009年4日30日以后。
3、对户用水表Q3/Q1量程比做了最低值50的限止,对非户用水表的计量性能要求适当放宽,除了1.6外,还可以选择2.5、4或6.3,增加低区范围。
4、检查项目中将“外观与功能检查”合并为一项。
5、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生产的水表,检定时可以按原产品标准检查标记内容、按原流量点进行检定。
6、便于使用表述“检定用水量”表格。
7、表述“检定周期”,即对户用水表实施“首次强制检定、限期检定、到期轮换”的管理模式。25毫米及以下的户用水表首检合格后第一个检定周期6年;口径32毫米至50毫米的户用水表为4年。使用到期后,如果后续检定合格,以后的检定周期为2年。
非户用水表检定周期一般为2年。
8、对磁铁要求:环形磁铁外径70毫米±2毫米,内径32毫米±2毫米,厚度15毫米,距表面1毫米以内磁场强度90~100KA/m,距表面20毫米处的磁场强度20KA/m。
9、型式评价项目划分:
1) 户用水表:口径15~50毫米水表,完全按原规程要求做。
2) 非户用水表:口径50~200毫米及以下水表,简化项目要求做,免去水温、水压和流动中扰试验。
3) 非户用水表:口径200毫米以上水表,参考型式评价试验,也可另写大纲进行试验。
10、增加附录“常用参数的水表的检定流量和用水量”。
11、附说明:
1)用启停法水表检定装置检定水表示值误差时,一次检定的用水量应不小于水表最小检定分格值的200倍,且一般不小于检定流量1分钟对应的体积。增加检定用水量或采用可靠的附加装置进行自动水表读数可以降低测量不确定度。
2)对1级水表的技术要求说明
1级水表:(1)误差曲线变化:低区Q1≤Q<Q2:应不超过2﹪;
高区Q2≤Q≤Q4: 应不超过1﹪。
为确定符合这些要求,应采用各流量的平均示值误差。
(2)误差曲线应不超过下列最大误差限:
低区Q1≤Q<Q2为±4﹪;
高区Q2≤Q≤Q4为±1.5﹪。
3)对非户用水表“固有误差试验”改为“测量误差试验”,其中水温不再按参比条件要求。
4)对非户用水表的加磨试验简化执行200小时的常用流量试验。
作者声明:
上述提要供读者学习参考,最终以国家正式批准颁发的2009版规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