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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水表》检定规程2009版修改原因和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28  来源:水表网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9284
核心提示: 作者詹志杰 (附新规程实施后对现有水表检定设备的要求变化情况及改造费用评估)        一、规程修订的原因        09版水表检定规程的修改原因主要是为适应国内行业现状
 
作者 詹志杰
 
(附新规程实施后对现有水表检定设备的要求变化情况及改造费用评估)
 
        一、规程修订的原因
 
        09版水表检定规程的修改原因主要是为适应国内行业现状和许可证管理的要求。
 
        JJG162-2007《冷水水表》检定规程是参照国际际建议OIML R49:2006进行修订的,规程的内容也与水表国家标准协调一致。但由于规程内容的调整涉及用于型式评价和检定的检测设备较多的变化,且一些没有现成设备可购买,研制需要时间,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和水表制造企业在规程实施前后几年的时间里对小口径水表的产品改进和检验设备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对大口径水表及相应的检测设备配置方面的工作有滞后。水表企业普遍没有做好全面适应新标准方面的准备。还有一些基层水表检定站反映,按规程要求需对现有水表检定装置进行改造,经费较大,装置制造厂或因改造标准未明确不愿承接。
 
        从国家总局计量司对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和对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出发,首先是要求把需要管好和能够管好的部分先管起来。JJG162-2007《冷水水表》包括的水表产品品种繁多,口径和流量范围差别大,在目前条件下可以对水表产品进行一个分类,以户用水表作为管理重点,可能是比较切合实际的。
 
        JJG 162-2007《冷水水表》规程实施后和规程宣贯过程中,各单位也反映了一些意见,值得尽早修改或补充,包括:
 
        1、Q3/Q1值从10开始选择范围过大,有些参数比原来A级表要求还低,不利于淘汰小口径水表中落后产品;
 
        2、规程应附带一个检定用水量的表格,以便检定员操作。同时,因为还有一段时期仍有按老标准GB/T778-1996生产的水表,既然规程中提到按原要求进行外观检查和按原流量点进行检定,则也应在规程中列出来,免得去淘汰标准中寻找要求和数值。
 
        3、对带电子装置水表的功能检查所用的设备未明确,且还可能用制造商的设备,作为法制检查的技术文件,这样规定不太妥当。
 
       4、对使用中检验的操作方式和在用水表的计量性能要求理解有分歧。
 
        二、规程修订内容
 
        在参照采纳国际建议的原则下,对07版水表规程做一些技术处理,规程的整体结构不做大的调整。修改内容主要有:
 
        1、  将冷水水表分为常用流量Q3≤16m3/h的水表Q3>16m3/h的水表二类。俗称户用表和非户用表(这二个词最后审定后未出现在规程中,但分类原则不变)。户用表一般为口径≤50mm且常用流量Q3≤16m3/h的水表,非户用表为口径超过50mm或常用流量Q3超过16m3/h的水表。其中户用水表的型式评价和检定依据按现行2007版的规程内容执行,基本不变。非户用水表在型式评价的项目和要求上按国内现有产品水平、检验设备能力和综合试验成本控制进行调整简化。
 
        2、  按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产品的水平,对户用水表的Q3/Q1量程比做了最低值50的限止,杜绝一些企业生产比原计量等级A级还要求低的产品;
 
        3、  对非户用水表的计量性能要求适当放宽要求,Q2/Q1除了1.6外,还可以选择2.5、4或6.3,增加低区范围。暂无过渡期限要求。
 
        4、  2009版规程批准实施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这一2007版规程中提到的过渡期限(2009年4月30日)不再出现。即户用水表Q2/Q1一律为1.6,不可选用其它值。
 
        5、  删掉了原6.6.3“附加装置”,因为认定这不是水表指示装置的一部分,而是检定设备的内容,将“附加装置”的部分内容添加到“检定显示装置”一段中。这样明确:临时安装在水表上进行检定试验的附加装置不是水表的一部分,永久安装的用于试验和远传的装置为辅助装置(有定义)、属水表的一部分。
 
        6、  检定项目中将功能检查合并至外观检查中,成为“外观和功能检查”,将规程正文中7.3.4“功能检查”主要内容移到7.3.1。这样水表的检定项目为“外观和功能检查、密封性检查和示值误差试验”。
 
        7、  原7.3.1和7.3.3.1“注”有关日期的内容修改为“2010年12月31日”,即在此日期之前生产的水表,如果产品制造单位相应的许可证仍在有效期限内,检定时可以按原产品标准检查标记内容、按原流量点进行检定。以配合许可证管理方面的要求,同时在“注”和新增附录中列出原标准的相关要求,便于操作。此日期最后是按计量司工业处意见修改,主要考虑时间留得太短的话,技术机构的设备能力普遍有可能应付不了数量集中的型式评价试验申请。
 
        8、  调整一下7.3.3.2“检定用水量”的表述,使得更为简洁清晰。原来要求的“用水量一般不小于检定流量下1min对应的体积量”明确只针对用启停法水表检定装置的情况,既保证控制测量不确定度的需要,也消除一些人对现有设备需要大量改造更新的误解和顾虑。按此要求,设备改造的面和量都是清晰的、不大的。
 
        9、  调整一下7.5“检定周期”的表述,使得更为简洁清晰,并与374号文“强检计量器具实施办法”完全一致,如下:
        7.5.1对于标称口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常用流量Q3不超过16m3/h的水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a)    标称口径25mm及以下的标称口径的水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
b)    标称口径大于25mm至50mm的水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
 
        7.5.2    标称口径大于50mm或常用流量Q3超过16m3/h的水表检定周期一般为2年。
        同时,为避免使用中检验与后续检定的操作产生理解分歧,在表2中规定,对使用中的户用水表,只进行使用中检验,可以在现场检,也可在实验室检,其最大允许误差比首检时放宽一倍。这样规定可以统一解释,便于水表检定站操作。
 
        10、  把附录表A.4磁铁要求,改为文字描述,只列出外形尺寸和磁场强度的技术参数要求。
 
        11、  型式评价项目分Q3≤16m3/h户用水表(表A5)、Q3>16m3/h非户用水表(表A6)进行描述。户用水表的型式评价项目完全按原表A6所有项目;非户用水表简化项目和要求,免去水温影响试验、水压影响试验和流动干扰试验,示值误差试验时不再要求符合参比条件(名称也不叫固有误差试验而改叫测量误差试验),其耐久性试验也从原1000小时简化Q4下200小时,以便控制试验时间和费用。
 
        12、  增加附录G“部分水表的检定流量和用水量参考值”。原附录G改为附录H。
 
        13、  对原规程所用的“参考条件”改用“参比条件”,以适应大部分人的实际叫法并与国标一致。
 
        14、  对规程中原有一些措辞和错误给予适当修改或更正。

新规程实施后对现有水表检定设备的要求变化情况及费用评估
水表新规程和新标准中水表的特性流量点表达方式发生变化引起的,可能引起设备的改动主要是三点:
 
问题
执行新规程带来的变化
解决方法
费用估计和涉及面
1、
试验流量能力
由于新规程采用了新的流量检定点,新常用流量Q3比原常用流量Qn(或qp)要大60%左右,(比如标称口径15的水表,新常用流量Q3大多为2.5m3/h比原常用流量Qn的1.5m3/h要大得多),可能有一些与水表检定装置配套的供水设备能力不足,或者串联检定的水表台数需减少。
换比原来扬程高、流量大的水泵,增加供水能力;
对串联式装置减少串联水表的数量。
现有小口径水表检定装置大部分都没问题。如果原来的供水系统达不到水表新参数的常用流量点,是需要马上改造的,只需更换泵、加大供水能力就行,如果对串联式水表检定装置减少所串联的被检表的数量也是可以的(如果按原数量串联会达不到检定流量值或最后一块水表的入口水压小于0.03MPa的话)。可以更换泵,也可以在原有管道上串一只增压泵。
由于供水设备所配套的水表检定装置台数、泵的型式差异较大,有些还涉及电机设备的更换,因而费用不是太好定,几千到几万都是可能的。
 
需要此项改造的检定站不会很多。原有供水能力大部分还是可能适用的。
2、
瞬时流量指示计的示值刻度
瞬时流量指示计按原水表特性流量的刻度点,随着新规程中水表新参数的采用而无法直接对应读取了。
这个问题更简单,只要将现有原专用流量点刻度的玻璃转子流量计更换成普通示值显示的流量计就可以了,但考虑到在今后二年内仍会有按老标准生产的水表需要首检,所以这项工作并不着急。。
虽然误差形式采用了引用误差,在一些水表试验场合还不符合要求,但玻璃转子流量计以其价格便宜、安装方便、示值直观广泛用于大量的水表检定装置,国外设备也如此。准确测量流量还是需要用计时器的设备方法。目前要替代掉玻璃玻璃转子流量计不现实。
一台小口径水表检定装置有LZB-15~80的3至4台玻璃转子流量计,全部更换费用不大,不到2000元。
(浙江余姚银环流量仪表有限公司已有初步设计和估价。)
原则上所有装置在近几年内都应更换,但不是很紧迫。
问题
执行新规程带来的变化
解决方法
费用估计和涉及面
3、
装置配套的工作量器大小
由于一般情况下水表常用流量点比过去相同口径的水表增大,并且规程对启停法装置规定了检定用水量一般不少于检定流量下1分钟,所以现在使用的容积法水表检定装置在标准量器容量方面可能不足
这个问题主要会对水表检定装置的最大规格口径的水表产生影响,比如一台DN(15-50)规格的检定装置可检口径为DN15、DN20、DN25、DN40、DN50的水表,只会对DN50的水表检定可能会产生影响,对DN50以下特别是最大量的DN15、DN20民用水表的检定不会产生影响,解决的办法可以是更换配套的最大量器使其符合要求,也可采用自动检定辅助系统,来降低读数操作误差减少用水量(这也是规程允许和提倡的)。
DN15-DN25的水表检定装置如果原有工作量器中最大量限为100L的,基本不需改动(因为检定流量是在0.9Q3~Q3范围内);DN15-DN50的水表检定装置如果原有工作量器最大为500L的不需改动,最大为300L的则要考虑改动;DN80-DN200的大口径水表检定装置一般配备换向器装置,不属启停法装置,可以通过自动读数装置等其它设备来改进。
DN50以下的小口径试验装置的量器改造基本上可采用整体置换法,费用在0.7~1.2万内。
 
改造涉及面不广,主要是规格DN(15~50)的装置,如果其最大量器只有300L的话需要进行此项改造。
 
 
        各地水表检定站规模不一,水表检定装置数量普遍在2至10台,有些检定站就设立在自来水公司水表厂内。按此分析,除了要进行供水系统改造费用较大并且不好确定数额外,一般的小口径水表检定装置设备改造费用在5000至40000元范围,主要工作在玻璃转子流量计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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