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标题: | 2008第九届(春季)中国国际流体机械及泵阀门展览会 |
开始时间: |
2008-4-17 |
结束时间: |
2008-4-19 |
联 系 人: |
王洪国 |
联系电话: |
0086-013910617799 |
举办地点: |
全国农业展览馆(新馆) |
主办单位: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分会、中国流体工程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流体工程分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 |
承办单位: |
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展览中心 |
2008第九届(春季)中国国际流体机械及泵阀门展览会
时间:2008年4月17--19日
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新馆)
批准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分会
中国流体工程学会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流体工程分会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
工业给水排水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国际展览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泵阀网(www.zgbfw.com)
泵阀交易网·中国 (www.cnpv.com)
惊鸿·泵阀网(www.bengfa.com)
中国水网(www.h20-china.com)
杭州市浩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www.famens.com)
《流体机械》 《通用机械》
《泵阀商情》 《工业装备》
前 言
装备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流体机械制造业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流体机械承担着为石油天然气开发及集输、石油化工、冶金、水利等行业提供成套、配套及关键技术的艰巨任务,是许多成套、重大技术装备中的核心设备。其主要产品泵、风机、压缩机、气体分离设备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如西气东输等长输管道使用的大型输气压缩机、输油泵及阀门等。
“十五”期间,我国流体机制造业得到较快发展,大型空分设备、环保等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产品实现了国产化,研制出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技术装备,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为推动我国流体机械及泵阀产业的繁荣发展,在相关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2008第九届(春季)中国国际流体机械及泵阀门展览会”定于2008年4月17-19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行。届时主办单位将邀请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加拿大、西班牙、荷兰、挪威、日本及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将展示他们在此行业中最新产品技术和设备、欢迎参展、参观。
●会议日程:
报到布展:2008年4月15日-16日(8:30-17:00) 正式展出:2008年4月17日-19日(9:00-16:30) ●展品目录:
▼泵、阀门、风机、压缩机等流体机械专业产品与技术; ▼相关配套产品和技术;成套设备、试验、检测技术与设备等。
●展品分类:
▼阀门:闸阀、球阀、蝶阀、截止阀、止回阀、安全阀、减压阀、节流阀、柱塞阀、气动阀、电磁阀、调节阀、特种阀、旋塞阀、隔膜阀、压力阀门、专用阀门、阀门配件、阀门驱动装置、润滑、密封材料、检测仪器测试系统、计算机辅助系统,应用技术等;
▼风机:离心鼓风机、罗茨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电站锅炉鼓风机、空调风机、射流风机、地铁风机、屋顶风机、高温风机、陶瓷风机、防爆风机、消防排烟风机、隧道专用风机、防腐耐磨风机、轴流通风机、离心通风机、电站锅炉轴流通风机、矿井离心通风机、风机配件、电机、风机箱柜等;
▼压缩机:微型压缩机、小型空压机、专用压缩机(船用、小型、高、中压型等)、摩托式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滑片式压缩机(含摆动式)、隔膜式压缩机、压缩空气用乾燥器、空气分离机、平衡机、压缩空气过滤器、空压机配件、电机等;
▼泵:单级离心泵、多级离心泵、锅炉给水泵、热水泵和冷凝泵、船用泵、耐腐蚀泵、化工用混流泵和轴流泵、流程泵、油泵、污水泵、泥浆泵、渣浆泵、井泵、混流(斜流)泵、轴流泵、电动往复泵、计量泵、清洗机或套装置等。
●大会活动内容: 展会期间有产品展示、贸易洽谈,同期将举办技术交流会,各参展商可以自愿申请,每场技术交流会收费,国内企业为6000元,境外企业为1500美元,时间为2小时。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费:(3m×3m) 空地基本价(面积不低于36m2) 国内 7800元/展位、展期 国内 800元/m2展期 合资 13000元/展位、展期 合资 1200元/m2展期 外商 2800美元/展位、展期 外商 280美元/m2展期 参展企业若选择展位及双开口展位加收20%的展位费用。 标准展位费用:包括展出场地、2.5m高壁板、楣牌制作、9平方米地毯、洽谈桌一张、二把椅子、220v电源插座一个、日光灯二支; 光地费用包括:展出场地、保安、清洁服务。(不包括每平米20元人民币管理费) ●特别注明:
展品运输、代表住宿等事宜,将以参展商手册为准。
会务费每人600元人民币。(用于会议资料、午餐、纪念品等)。 ●参展程序:
填写展位申请表、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在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50%(订金)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委会,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余款在2008年3月10日前付清,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不再保留展位。主办单位收到《参展申请表》和展台费用后,将发票与《参展手册》一并寄给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国 电话: ![]()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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