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委托,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承担单位承担《冷水水表型式评价大纲》的修订任务,现已完成草案编写,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
冷水水表是用于可饮用冷水(主要是自来水)贸易结算计量的计量器具,直接关系百姓、企事业单位和自来水经营部门利益,牵涉面广,影响大。世界各国对水表的计量法制管理均非常重视,我国也不例外。因此,本大纲将直接影响我国未来几年水表产品的制造和应用,起草适合我国国情、推动我国水表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型式评价大纲是起草组成员的共同心愿,衷心希望各有关单位能提出切实中肯的修改建议供起草组参考。
我国的水表产品与国际接轨已达30余年,本次《冷水水表型式评价大纲》的修订依据主要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2013年发布的第49号建议(OIML R49:2013)和我国相关的计量法律法规,建议各单位在评审本大纲时参阅上述有关文件。OIML R49:2013可从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网站(www.oiml.org)下载,也可来邮件向本单位索取。
第一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8日。
联系人:赵建亮,电话:0571-85127701,手机:18857146188
地址:杭州市下沙路300号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8号楼
邮编:310018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冷水水表型评大纲征求意见稿15100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