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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冷水水表检定规程》修订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4  浏览次数:2453
 各有关单位:

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委托,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作为承担单位承担冷水水表检定规程的修订任务,现已完成草案编写,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

冷水水表是用于可饮用冷水(主要是自来水)贸易结算计量的计量器具,直接关系百姓、企事业单位和自来水经营部门利益,牵涉面广,影响大。世界各国对水表的计量法制管理均非常重视,我国也不例外。因此,本规程将直接影响我国未来几年水表产品的制造和应用,起草适合我国国情、推动我国水表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规程是起草组成员的共同心愿,衷心希望各有关单位能提出切实中肯的修改建议供起草组参考。

我国的水表产品与国际接轨已达30余年,本次冷水水表检定规程的修订是在原规程的基础上采纳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2013年发布的第49号建议(OIML R49:2013)的有关要求,建议各单位在评审本规程时参阅上述有关文件。OIML R49:2013可从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网站(www.oiml.org)下载,也可来邮件向本单位索取。

第一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3日。

联系人:赵建亮,电话:0571-85127701,手机:18857146188

地址:杭州市下沙路300号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8号楼

邮编:310018

邮箱:zhaojl6188@sina.com

欢迎来邮件索取电子稿。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5年1223



   冷水水表检定规程(第一次征求意见稿151223).doc

   冷水水表检定规程修订稿意见反馈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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