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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自来水总表与分表计量不一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20  浏览次数:4595
核心提示:通常我们认为总表水量=各分表水量之和。但实际上总表水量=各分表水量+管道损耗+其它因素造成的损耗。管道损耗指总表后至分表前的各环节渗漏水。其它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总表与分表的计量误差根据JJG162-1985《水表及其试验装置检定规程》要求,一
通常我们认为总表水量=各分表水量之和。但实际上总表水量=各分表水量+管道损耗+其它因素造成的损耗。管道损耗指总表后至分表前的各环节渗漏水。其它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表与分表的计量误差

根据JJG162-1985《水表及其试验装置检定规程》要求,一般水表允差低区±5%、高区±2%,若总表正偏差,而分表负偏差,就会产生总表与分表之间的误差,低区10%、高区4%,日积月累,造成总表与分表不符。

二、分表没有实施首检

由于供水部门只管总表检定,分表没有实行使用前首检,使水表因长途运输剧烈撞击等原因,造成水表的误差改变,同时无法将假冒伪劣水表淘汰出局。

三、安装质量

水表的安装质量是水表计量准确的前提,若安装位置不良,环境潮湿、安装位置倾斜等均会造成水表超差。

四、分表使用年限超过法定年限

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中规定:生活用水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到期轮换,其中15mm~25mm口径的使用期为6年,大于25mm小于50mm口径的使用期为4年。由于南靖县没有执行到期轮换的规定,致使大部分水表用了一、二十年还在使用,准不准没人管,水损大就分摊。以南靖县旧城改造一期工程为例,水表计量误差达10.5%。

五、水表的质量问题

由于分表是由单位、开发商或用水户自行购买安装,较少考虑水表质量优劣,造成有些人购买水表时只考虑价格,把假冒伪劣水表买回来,又没有经过计量检定就安装使用。以南靖县某幢宿舍楼为例,其分表均采用假冒宁波产的劣质水表,且没有经过首检,从1999年至2000年12月止,总表抄见数为12838吨,分户水表抄见数总和是8632吨,总表与分表差4206吨,误差达32.8%。

六、水表故障

水表在运行中由于水质不净,水的压力不均衡,水在管道中充满、充不够等原因,造成水表在运行中产生了影响灵敏度、偷停、行走慢、行走快等故障,也是造成总表与分表不符的原因之一。

七、人为偷水

少数人为自己的私利将分水表倒装或没有经过水表计量就直接用水。

针对上述自来水总表与分表计量不一致的原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强化和规范自来水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维护广大用水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水表计量准确、可靠。

1加强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经授权执行水表强制检定技术机构的日常监督,保证检定质量,维护自来水公平交易。

2严格执行水表?穴包括总表和分表?雪安装前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的规定;对使用未经首检或超过使用年限的水表进行贸易结算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查处。

3要加大打击假冒伪劣水表的力度,加强水表的质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净化水表市场。

4加强对用于贸易结算水表的计量监督检查,检查在用水表是否“三证”齐全,即“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的水表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检查是否有计量违法行为。

5对因水计量引起的纠纷,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

6做好水表计量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和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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