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JJG162-1985《水表及其试验装置检定规程》,水表的检定项目分为四项,即:外观检查、密封性试验、示值误差和始动流量的检定。其中示值误差的检定是水表是否准确的依据。一只水表必须经过四项检定都合格后,方可判定为合格水表。但是我们在工作中有时会遇到一些水表四项检定都合格,使用后却出现计量不准、停针、失灵等现象。为此本人采用0?郾2级容积法水表检定装置,对Φ15指针式湿式水表进行了几组试验(如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当某位齿轮变化或没有时,对示值误差没有影响,而按照检定规程判断,此类水表应为合格水表,但却不能正常工作,即使能工作,所指示的水量也不正确。
这主要是由于计数机构的特点所造成的。以Φ15~Φ50指针式水表为例,它的计数机构主要由上、下夹板、托板和齿轮组、度盘、指针所组成。叶轮轴上的中心齿轮与计数机构齿轮组里的第一位齿轮相啮合,齿轮组将叶轮转数记录下来,通过指针在度盘上指示出流经水表的水量。齿轮组前3位齿轮为变速齿轮,从第3位齿轮的主动轮起,直到末位齿轮止,起到计数作用,称为计数齿轮。变速齿轮的作用是通过其主、被动的齿数变化,取得不同的速比而满足不同规格水表的需要,从而可最大限度地提高上、下夹板,度盘等零部件的通用化程度。
前3位变速齿轮随着水表口径的不同有所区别,而从第4位到末位的计数齿轮各种口径都相同。水表的示值误差是否合格,其中主要决定于前3位齿轮,前3位齿轮装配正确是水表示值误差合格的基础。容积式检定装置在公称流量下检定时,用水量为100升,所以从×0?郾1位齿轮即第9位齿轮开始以后的齿轮发生变化对示值误差没有影响,而使用比较法检定装置检定时,由于用水少,则从第5位开始以后的齿轮发生变化对示值误差不会产生影响。
由于检定时不可能每只表都要检查计数齿轮的装配,更不可能用上万吨水使每个指针都运转,所以在检定规程里,判断一只水表是否合格,除了四项检定项目外,还必须有一个前提,即计数机构齿轮装配正确。对于如何防止计数机构装配的问题,本人认为应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提高装配、维修人员的业务素质。
2由于变速齿界限容易磨损,可以采用前4位为不锈钢轴齿轮,计数齿轮ABS使用塑料轴齿轮,一方面可以区分两类齿轮,另一方面变速齿轮也不易磨损。
3前3位齿轮采用有色ABS塑料,在颜色上加以区分,维修时不致于拿错。
4对于出具公证数据的检定,在四项检定完成后,针对情况并经送检人同意,还需对计数机构的齿轮进行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