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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期限再提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05  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339
核心提示:     昨天从省质监局获悉,我省质监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组织现场核查的时限等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期限进一步压缩,同时将牙膏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的行政许可纳入省政务中心统一受理,
      昨天从省质监局获悉,我省质监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组织现场核查的时限等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期限进一步压缩,同时将牙膏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的行政许可纳入省政务中心统一受理,以进一步提高质监窗口的办事效能。
      此次压缩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期限的主要有5类行政许可,即“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的办理期限从作出许可决定至颁发许可证件的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的办理期限从作出许可决定至颁发许可证件的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的办证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的受理由原规定的5个工作日下发《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缩短为4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的作出补正告知、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时限,由原法定的当场或在5日内缩短为当场或在4日内,组织现场核查时限由法定的20日内缩短为15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权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5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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