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今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刻。水利系统各单位一定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安全稳定意识和应急防范意识,认真吸取“4.28”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百日安全督查,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有效地做好水利安生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各流域、各地区要再次对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要从严、从细对病险水库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不能及时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要加强监测巡查,确保安全。要逐库落实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度汛措施,所有水库要严格按汛限水位运行,不得擅自突破汛限水位,病险水库要降低水位运行,病险情况严重的水库要空库运行,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对堤防、涵闸等已建水利工程要认真进行安全排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切实落实江河堤防和涵闸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日常巡堤查险和闸门、启闭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规范河道采砂管理。要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监管,预防高处坠落、围堰垮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事故,确保工程度汛安全和施工安全。要提高水文监测、野外勘探、水利旅游和应急抢险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要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等有毒有害物品场所的监管,严防重大水污染事件,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会议强调,进一步落实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从组织领导、管理措施、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保障各地水利工程的安全建设和平稳运行,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