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4年11月宁夏长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向在贺兰县的宁夏凯添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再由该公司向贺兰县供应天然气。2005年10月,永宁县精诚天然气有限公司在管道线路上接口用气,成为管道中间的一个用户。据凯添公司经理龚晓科介绍,自从管道中间有了精诚公司这个用户后,长宁公司该输气管道流量计减去精诚公司用气量,剩余的部分算为供给凯添公司计量。凯添公司认为,精诚公司计量系统必须征得凯添公司和长宁公司的同意,但长宁公司及精诚公司的两个流量计没有告知凯添公司,凯添公司与长宁公司在用气量的结算方式和数量上有了分歧意见。据悉,凯添公司与精诚公司曾协议商定精诚公司在通气后7日内付给凯添公司50万元,但目前精诚公司只付了20万元,剩余部分至今未付。凯添公司在管道线安装的流量计,2005年10月坏了。12月,凯添公司发觉用气量不对,每月气量与同期比相差百分之十几。2005年10月至今约6个月时间,长宁公司统计气款为900多万元,而凯添公司统计气款为500多万元,由此凯添公司未付此款项。长宁公司要求凯添公司付气款,而凯添公司要求协商,重新核算计量。
4月16日上午11时,长宁公司停止供气,贺兰县5076户用户全部停气(贺兰县天然气用户集中在贺兰城区和德胜花园)。据凯添公司经理龚晓科介绍,昨天上午,凯添公司与长宁公司口头协商,由凯添公司先付100万元给长宁公司后,下午通气。当日下午3时,凯添公司付给长宁公司100万元,但长宁公司仍未供气,并称19日协商后再通气。据悉,贺兰县政府正积极协调此事。(记者 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