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流量新闻 » 正文

关于界定差压式流量计范围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20  浏览次数:422
核心提示:国质检量函[2006]5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最近一些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生产企业询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差压式流量计的范围,现明确如下: &
国质检量函[2006]5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最近一些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生产企业询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差压式流量计的范围,现明确如下:
 
     一、JJG640-1994《差压式流量计检定规程》适用于差压式流量计以及相应的节流装置(或差压流量传感器)、差压计(或差压变送器及显示仪表),单独生产、销售节流装置、差压计的企业应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和型式批准。
    
     二、单独生产、销售节流件,不需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和型式批准。
 
 
国家质检总局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关于界定差压式流量计范围的通知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资讯新闻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关注:

0510-851001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