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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10-1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2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浏览次数:31
核心提示:    2005年10月11日,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水利部副部长、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鄂竟平出席会议并讲话。项目领导小组成员或成员单位代表,7个流域机构和15个建设任务较重的省(自治区

 

    2005年10月11日,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水利部副部长、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长鄂竟平出席会议并讲话。项目领导小组成员或成员单位代表,7个流域机构和15个建设任务较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的负责同志,以及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办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鄂竟平副部长强调了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前阶段工程建设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下阶段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要求。

  鄂竟平副部长强调,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是推进我国防汛抗旱指挥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在工程建设中要把握好摸清基本情况、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和工程建设协调均衡进度四个关键环节;要处理好整体与局部、新建与已建、实用与先进、硬件与软件、建设与管理、以及开放与安全六个关系。

  鄂竟平副部长指出: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不同于一般的水利工程,建设地点分布广,涉及专业多,所需技术发展快,需要整合已建的项目,各地的需求存在巨大差异,情况非常复杂,建设难度很大。工程建设中还要面对两个突出的资金问题:一个是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另一个是项目建设管理费、监理费和试验研究费匮乏。

  鄂竟平副部长要求,下阶段的建设和管理要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各流域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二是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按统一要求及时落实,不允许推诿拖延;三是各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能把不同性质的内容"打包"建设;四是要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开展建设;五是边建设边移交,及时发挥工程效益;六是要高度重视系统的维护管理,加强人员培训,落实运行管理单位和资金;七是抓紧启动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

  会议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志彤主持,水利部总工程师、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宁做总结。水利部项目办公室李坤刚和张建云两位副主任分别向大会做"工程建设管理"和"设计与建设计划"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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