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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塑料袋国标6月实施 新门槛带来行业新格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07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84
核心提示: 北京5月7日电 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在经过征求意见稿等多道程序以后,3项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日前已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3项国家标准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GB 21660―2008)、推荐性

 

  北京5月7日电 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在经过征求意见稿等多道程序以后,3项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日前已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3项国家标准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GB 21660―2008)、推荐性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GB/T 21661―2008)和《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GB/T 21662―2008)。国家标准委相关人员表示,原计划的6项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现已经合并为3项,目前有关塑料购物袋的国家标准已经全部正式发布,下一步重要的是做好标准的宣贯工作

  根据《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的要求,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应有环保声明,如“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等内容;塑料购物袋还应有警告语和安全性说明,如“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幼儿”等,直接接触食品塑料购物袋应标有“食品用”字样。《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还规定,塑料购物袋的标识需要明确袋的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公称承重等,如名称分为塑料购物袋(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淀粉基塑料购物袋(淀粉含量应不小于15%)等。其中,塑料购物袋的标识要用醒目的颜色,应不易褪色或脱落;可以采用印刷或喷涂等方法,但应不损害塑料购物袋的性能;每个塑料购物袋一般为一个标识,如有必要,可予增加;标识应位于塑料购物袋的明显处,塑料购物袋还应明确标识生产厂家名称等信息

  《塑料购物袋》则对塑料购物袋的感官提出了明确要求,塑料购物袋一般为树脂本色或白色,其他颜色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塑料购物袋不应有明显异嗅;袋膜应均匀、平整,不应存在有碍使用的气泡、穿孔(不包括透气孔)、塑化不良、鱼眼、僵块、丝纹、挂料线、皱折(不包括折边等正常折叠引起的折痕)等瑕疵;有印刷的塑料购物袋其印刷的油墨应均匀,图案和文字应清晰、完整,印刷剥离率小于20%。 标准还对塑料购物袋的术语与定义以及提吊能力、封合强度、漏水性等物理力学性能,塑料购物袋的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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