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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1-10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16
核心提示:        证券代码:300066证券简称:三川股份公告编号:2011-001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066证券简称:三川股份公告编号:2011-001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

场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1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2:00 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童保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10 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2849.51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8%。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份2849.5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邓鸿成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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