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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水表将实行估算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01  来源:信息时报  浏览次数:92
核心提示:时报讯(记者刘谷华)市民P小姐近日向记者报料,说家里的水费连续数月一模一样。市民P小姐告诉记者,去年10月与11月,今年1月、3月的水费一样,之后每隔一个月又出现水费单百分百雷同。P小姐十分怀疑是抄表员偷懒了;服务有乱收费嫌疑。据了解,自来水公司上门抄表时,用
时报讯 (记者 刘谷华)市民P小姐近日向记者报料,说家里的水费连续数月一模一样。

  市民P小姐告诉记者,去年10月与11月,今年1月、3月的水费一样,之后每隔一个月又出现水费单百分百雷同。P小姐十分怀疑是抄表员偷懒了;服务有乱收费嫌疑。

  据了解,自来水公司上门抄表时,用户若不在家,目前则采用“根

据上个月交费情况通知预收”的办法。用户有疑义,可在限期内向自来水公司反映,及时更正,避免出现多收或少收现象。市民可登录市自来水公司网站及时查询最近一次抄表的读数。

  记者从市政部门获悉,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城市供用水合同(居民用)》现在启动,根据示范文本明确:因水表发生故障、损坏或者用水人锁门、物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合同则提供了三个可选方案:分别是“A上次用水量”,“B上三次用水量的平均值”以及“C去年同期用水量”。

  合同实行双方约定后三选一来执行估算本期水量、暂收水费。供水人在下个抄表周期将暂收水费以多除少补的办法处理。市政部门提醒市民,随着“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全面实施,合同将全面展开。市民今后在签定时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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