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水表新闻 » 正文

我省明年底实现一户一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01  来源:星辰在线  浏览次数:56
核心提示:台海网7月7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林芹)至2008年12月底,所有居民用水都将实现“一户一表”,这意味着此前居民每个月要交“冤枉钱”的日子有望终结。省建设厅昨日出台《关于城市供水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的若干意见》,加快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水表
台海网7月7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至2008年12月底,所有居民用水都将实现“一户一表”,这意味着此前居民每个月要交“冤枉钱”的日子有望终结。省建设厅昨日出台《关于城市供水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的若干意见》,加快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改造进度。
  省建设厅表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供水设施,必须遵循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原则,并经供水企业验收。改造项目应尽可能采用改造工程量少、先进又适宜抄表的技术。在改造过程中,自来水公司将按规定,对用户原有的计量水表进行检定或更换。
  在实行“一户一表”之后,居民用水和水费收取的方式也会有一定的变化。届时,自来水公司将与居民和其他终端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合同中将明确供用水形式、类别、用水计量、水费结算和交纳、供用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争议的处理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小区用水区域内绿化、消防、环境、卫生、管理等用水将单独立户装表计量,自来水公司会依供用水合同向公共用水申请人直接收取水费。
  另悉,随着“一户一表”改造的进行,供水管道在运行、管理、维修、合理漏损等方面将增加成本费用支出,供水企业可能会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水价,届时居民用水价格可能会提高。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我省明年底实现一户一表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资讯新闻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关注:

0510-851001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