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抄表班长根据工作业绩竟聘上岗,一年一聘。全年本班完成抄表任务,无估抄、漏抄和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年终奖励班长1000元人民币;
二、抄表员由售水公司根据业绩实行一年一聘。抄表员全年认真履行职责,无估抄、漏抄和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年终奖励抄表员500元人民币;
三、抄表员必须做到“俩到、六不”(即到现场、看到水表读数,不抄错、不估抄、表本不损坏、不丢失、不涂改)能坚持做到“俩到、六不”的,每月奖励200元人民币;
四、抄表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估抄、漏抄现象的,经核实,除按计量标准追回全部水费外,每估、漏、错一户,扣责任人100元人民币;
五、抄表表本必须整洁清晰。表卡登记户名户号、地点、水表口径、用水性质、用水比例、水表读数、抄表时间清晰。缺一项扣抄表员50元人民币;
六、抄表员在接到新安装用户水表卡50天内必须抄表,不履行抄表职责,每户扣抄表员50元人民币;
七、用户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抄表员不既是汇报,经核实,除追缴水费差价外,每户扣抄表员50元人民币;
八、用户拖欠水费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除外),没有采取停水措施的,扣班长50元,抄表员反映问题,不及时解决,不及时向售水公司领导汇报,每次扣班长50元人民币;
九、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损公肥私,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根据情况,又售水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待岗、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复查人员在复查工作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按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8%实行奖励。
近年来,信阳市供水集团供销差率居高不下,水费回收率逐年下降,生产成本不断增加,抄表员估抄、漏抄等现象普遍存在,各种相关违章、违纪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制约着信阳水司的经济发展及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加强抄表工作管理,提高抄表准确率和抄表抄见率,杜绝各种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经信阳水司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水表复查领导小组,并制定《抄表奖惩办法》,对抄表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经济奖励,对估抄和漏抄以及各种违章、违纪,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严惩。具体办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