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万户将抄表到户
住在东湖花园的罗先生和石湖苑的刘先生来电称,自来水公司规定的水价是每立方米不到2元,他们小区物业收的水费比物价局规定的价格高。一户一水表什么时候可以实施?
刘哲说,自2002年经惠州市物价局批准,5年来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一直是每立方米1元,2004年和2006年分别又代收污水处理费和环卫服务费,总的加起来不超过2元一立方米。自来水公司一直没有多收费。但是在一些小区,物业管理者会把其他费用加到水费里一起收,前两年出台了物业管理法案,罗先生这种情况的住户可以查看相关法规,就多收费的问题向物业提出自己的看法,看哪些是多收的,哪些是应收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另外,惠州市城市一户一表实施方案和惠州市中心区一户一表实施细则都已经出台,估计今年年底经过法制局审核之后,明年将上报市政府和市人大审批通过。刘哲说,估计明年上半年可以出台一户一表的实施方案,目前惠州一共有20多万户需要实行抄表到户,他们计划在方案出台后分片区、大规模推进,力争在3年内实现全市的抄表到户。
据悉,相关方案对实施一户一表的做法和要求都进行了明确,也对物业管理者加价收费的现象给予一些明确的限制。安装自来水一户一表不仅可以免掉住户轮流抄表和超额度数分摊的麻烦,同时管道改造也会改善自来水水质。由于涉及到不同区域的管线改造和各家安装新表,一户一表的实施费用目前还无法估算。
超过定额用水加价收费
市民古小姐说,7月份她家用了36立方米水,但是其中有6立方米是加倍收费的,她问这是怎么回事?刘哲解释道,1995年,广东省出台了《城市供水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惠州市政府出台了《城市供水管理规定》,这几个文件都提到对水资源要节约,避免浪费,对用水进行定额,超出定额的部分要加价收费,通过价格杠杆控制居民浪费用水的现象。
目前深圳每个月一户只有18至20立方米的基本生活用水,20立方米至25立方米是一个价,超过25立方米又是一个价格。相比深圳,惠州生活用水定额是每家每天一立方米,比深圳要高,对超出部分按基本水价进行加倍收费,所以古小姐超出定额30立方米外的6立方米是加价收费的。
农村改水村民要提要求
曾先生住在兴隆村,他反映他们那里还是一直吃井水,问何时可通自来水。刘哲介绍,目前惠州经济快速发展,城区周边乡镇的工厂企业逐渐增多,村民也迫切盼望能够用上自来水。农村改水问题也一直受到他们重视,据统计,城区属于供水范围而没改水的有6万多人,还有3万多人没有解决饮水问题,如河南岸湖山村,三栋、潼侨、陈江的一些村,但是关键问题还是资金。这项工作需要自来水公司、爱卫办和水利局三个部门的协调,首先村民自己要提出要求,组织好材料上报,自来水公司才能受理业务,爱卫办可以资助每个村10万元,水利局也可以向省里申请一批资金,各个区域情况不同投入也会不同。
看到最近全国各地出现的水污染问题,吴先生也关心地问惠州水源东江水质如何,一旦发生污染对惠州有什么影响。刘哲说,东江水源属于二类水,国家规定三类以上的水都可以作为生活饮用水源,所以惠州水质比国家规定还要高,市民可以放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