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查内容:包括用户门牌地址的更新、电话号码、用水性质、水表计量状况、缴费方式等核查以及催收水费等内容,要求普查的工作人员作好对用户的宣传工作,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宣传,对普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二、普查时间要求:2007年12月为准备阶段,主要做好人员、资料等落实准备工作;2008年1~4月为普查实施阶段,由普查人员对泉州市中心城区的所有用水户进行普查登记工作;5~7月为总结阶段,通过资料汇总,写出书面普查总结,整理录入资料库,为建立企业调度中心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
三、普查人员安排: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在普查期间(每月的1-14号),普查人员应专人专职,人员以供水营业部、水表检验所、供水监察队为主体、团总支为辅,抽调相关单位(部门)的骨干成员组成,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方法及要求:将市中心城区分为四片,本着“边普查,边建档、作图,边普查,边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全方位、多层次的拉网式普查。各片区组成若干突击小组(每3人一组,分别由1名抄表员和1名水表检验所或供水监察队部门人员以及其他人员1名组成)上门深入各用水户,以询问、观察等方式对已有的用户资料进行核查或增补。普查人员应全部挂牌上岗,工作牌需标有工作人员编号、姓名、照片,同时通过媒体、公司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用水户可以通过电话确认普查工作人员身份真伪,以保障用水户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五、普查知识培训:为提高普查工作的效率,将邀请公司领导、公司专业人士对参加普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为期1~2天的培训,拟定于12月中下旬进行。
此次用水户的普查工作将极大地促进水司科学管理的水平,同时也将大大加强水司与用水户之间的沟通,增进彼此间的相互理解,为构建供水管理和为民服务的和谐创造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