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0日从深圳市水务局获悉,按照深圳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投资和维护管理的意见》,深圳市将加快特区外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预计到2011年底,将全部完成包括股份公司在内的所有供水“中间层”管网的改造,实现抄表到户。届时,特区外供水管网漏损率将降至10%以下,管网水质全面达到国家水质标准的要求。
水质水压水量三大问题须解决
深圳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称,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宝安、龙岗和光明新区在供水管网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供水管网建设滞后,枝状管网较多,早期建设的管网不符合规划要求,供水水压水量保证率低;二是供水管网管径偏小,管道质量较差,管材混乱,部分阀门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供水能耗大,漏损率高,对水质影响大;三是存在大量供水“中间层”,尤其是股份公司管理的供水管网问题突出,仍有为数较多的村办小水厂,其管网建设随意性强,管理混乱,水质、水压、水量得不到保证,且存在乱收费现象,用户投诉较多。
这位负责人称,目前深圳市正在创建节水型城市,按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管网漏损率必须控制在12%以内。水质方面,国家新的水质标准已于2007年7月颁布,部分水质项目已开始实施,到2012年将全面实施,新的水质检测项目达到106项。以宝安、龙岗和光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的现状,根本无法保证管网漏损率和水质达标。
四年内每年投资3.4亿元改造管网
《意见》明确了特区外供水管网的建设投资方式:一、新建供水管网项目方面,水库上游部分源水管网由市政府全额投资,水库至水厂源水管网由区政府全额投资,水厂至用户的供水管网由供水企业负责建设,与市政道路同步建设的供水管网由道路投资主体建设;二、现状市政供水管网方面,如需要改造,其供水管网由道路改造投资主体一并投资,同时建设,其余由供水企业负责投资,5年内每年对直径75毫米以上的管道更新率不小于2%;三、股份公司管理范围内的供水管网改造方面,属于农村城市化后对原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的改造,改造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由市、区政府及区内供水企业按照1:1:1的比例进行投资,同时明确在四年内,宝安和龙岗两区政府每年各按1.5亿元、光明新区每年按4000万元的投资规模,制定供水管网改造方案;各区政府应保证区投入资金的落实,监督供水企业资金的投入;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网改造,管网改造同时由供水企业对股份公司内的多层住宅用户实行抄表到户工作。
按照该《意见》,下一步将利用水价机制,促进供水管网改造,加强供水企业成本控制,适当调整供水水价,把供水企业投入的管网改造费用计入水价,利用水价机制加快供水管网的改造。
三年时间取消供水“中间层”
目前,深圳宝安、龙岗和光明新区各供水企业正对多层住宅进行供水“中间层”接收和抄表到户。按照《意见》,将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特区外多层建筑住宅供水“中间层”(包括股份公司)管网的改造,全面完成对现有农村小水厂的关停并转,按照《深圳市用户供水设施移交办法》的要求,将供水“中间层”(包括股份公司)管理的多层住宅小区管网无偿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由供水企业对最终用户实行抄表到户。
深圳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称,该《意见》的出台可加快解决特区外供水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有利于加快特区外供水管网改造力度,降低水资源漏耗,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改善管网水质,有利于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