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住户的水表同时不翼而飞,是遭小偷光顾,还是另有原委?南海一小区的居民因为拒交“天价水费”,竟遭当地水务公司私拆水表,小区居民说水务公司侵犯他们物权,而水务公司则说他们拆水表有协议可依。近日,南海法院一审宣判业主败诉,业主不服提出上诉,该案将在下月初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
拒交“天价水费”
集体遭拆水表
曾先生是南海某小区38座楼的住户。从去年5月开始,他家里连公摊在内的水费开始出现了不明原因的飙升,原来每个月只要约20元的水费,后来居然要近100元!他向物管反映了此情况。直到同年9月份,罗村水务公司才发现了漏水事故,导致了包括曾先生家在内的38座住户的水费总体上升。而且到了11月,该公司才进行维修。
“5月至11月,我们家总水费高达500多元。”曾先生等38号楼的业主拒绝为漏水造成的损失买单。
可是,水务公司的催款通知贴满了38号楼,曾先生说,从楼道到他们门口,就贴了10多张催曾先生一家交费的通知;后来他们有22户的业主家门口的水表还被拆了,无奈的业主们就只好先后交了“天价水费”,最终才恢复了通水。
一审:
水务公司只是履行职责
近日,南海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南海区法院认为,因曾先生欠缴水费,水务公司在其住宅楼门前张贴通知单,内容只是应缴电费金额、欠费的房名及用户地址等,这些并非个人隐私范围,而且水务公司的通知单,也只限于催收人的楼门、门前,没有进行大范围传播,因此,并没有侵犯其隐私权。
此外,由于水务公司已经在通知单上说明有关住户如不在限定时间内缴纳相应水费,就按章拆表停水。因此,水务公司的行为只是履行其职责,并非侵权行为。据此,法院一审驳回曾先生诉讼请求。曾先生不服提出上诉,该案将在7月初于佛山中院开庭审理。而对于“天价水费”的追讨问题,曾先生的代理律师康亚西表示,将在此案结束后再另行起诉。
律师:
行为不违法但不人性化
广东省源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发表示,由于双方事先签订了协议,约定如欠费水务公司有权拆表停止供水,而协议也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水务公司的做法并不违法。但是,水务公司这种处理方法并不人性化,水务公司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拆水表的方法不但会引起争议,还会激化矛盾。
对于“天价水费”问题,徐玉发则表示,水务公司的确有义务去维护其公用部分的水管,对于这多出来的天价水费,业主完全可以在下一步通过起诉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