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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一小区楼栋总水表被拆 住户多月未交水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22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        昨日,家住汉口高雄路特一号国信城小区5栋的邓女士反映,不知何故,18日早晨,所住楼栋的总水表突然被水务人员拆走。水务人员还告知,该楼住户已有好几个月没交水费了。邓女士介绍,2003年入住该小区后,水费一直由物业

 

        昨日,家住汉口高雄路特一号国信城小区5栋的邓女士反映,不知何故,18日早晨,所住楼栋的总水表突然被水务人员拆走。水务人员还告知,该楼住户已有好几个月没交水费了。

邓女士介绍,2003年入住该小区后,水费一直由物业代收代缴,物业人员收水费的时间不固定,有时候,住户的水费与物业费一起交,有时又单独交。最近一次水费是今年6月交的,当时连同物业费一共交了700多元。

记者随后联系到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周经理。对方解释,该小区由于地漏,近年水损严重,物业每年都要贴补很多水费。去年底,物业多次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此事,无果。今年1月起,物业停止向居民收水费了,只收取了少数住户自愿缴纳的水费。20日,物业经过与水务集团协调,已为居民安装了临时水表。

武汉水务集团分管台北路片区的李经理解释,该小区欠了大约10个月的水费,水务部门曾多次向物业催费,物业都推说收不齐。9月下旬,水务部门曾贴出公告和停水通知。该小区的水损可能是因为地下管网泄漏或用户偷水造成的,像这种未抄表到户的老小区,按规定,这笔损失理应由房屋产权管理单位来承担。

对此,湖北安达诚律师事务所孙再新律师认为,像这种代收代缴的小区,物业和水务集团一般都签有《供水合同》,双方应遵循合同办事;物业有义务积极与业主协商,催缴水费,水务集团拆水表的行为也有欠妥当;若水损是由于物业未管理好小区的基础设施而造成的,物业理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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