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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水表怎能想当然就估个数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0  来源:大连天健网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65
核心提示:        外出一个月,回来之后发现门上贴的水费单,水费竟然比平时多出了40元。原来是抄表人员按着孙大爷上个月的水费大约估计了一个数。孙大爷可不干了,“该多少钱就多少钱,咋能想当然就估个数呢?”   &nbs

 

        外出一个月,回来之后发现门上贴的水费单,水费竟然比平时多出了40元。原来是抄表人员按着孙大爷上个月的水费大约估计了一个数。孙大爷可不干了,“该多少钱就多少钱,咋能想当然就估个数呢?”

        家住红旗的孙大爷7月份外出一个月,回到家时发现门上贴着水费单,上面有这个月的水费钱数。当时没有多留心,后来在去交水费的时候发现和上次交水费的钱差不多。孙大爷心里就犯了嘀咕,外出一个月按照常理这次交的水费肯定比上个月的要少很多啊。于是,他回到家仔细看了一下水表,拿出上一阶段水表单和现在的核对了一下,多抄了40元的水费。于是他找到抄表站问个究竟。对方给答复说,因为抄表时家里没有人,就按照上个月的水费标准大约估计了一个数,并承诺说今后几个月会把这多收的40元水费分多次给补上。孙大爷不理解,为什么抄表时想当然写上数量、价格,又不能及时把多收的水费给退回来呢,该多少钱就多少钱,他坚决要求对方将40元退给他。于是,孙大爷将此事投诉到红旗工商所。工商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和沟通,抄表站负责人表示会尽快将40元钱退给孙大爷。

消协:根据《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供水、供电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强行要求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件条件。上述经营者的收费属于物价部门核定的,应当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向消费者返还并承担消费者因此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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