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务公开控制程序》覆盖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职能科室,要求成立企务公开领导小组、企务公开办公室、企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组织机构,加强对企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并对各级职能机构、岗位的职责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控制程序规定企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包括年度方针目标、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经营情况、工资分配方案和其他各项改革举措等事项;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包括工资、奖金分配、提薪晋级、违章违纪考核、“五金”缴纳情况、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职工培训计划及职教经费使用情况、劳动保护措施等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工资收入、通讯费支出等事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包括全年核定额和实际支出额,主要项目开支是否符合制度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干部管理事项:包括任用条件,程序、任免结果,奖罚及组织处理等事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事项:包括民主评议的标准、程序及对被评议干部称职情况的测评结果;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情况:包括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及完成情况;物资采购及废旧物资处理情况:包括物资采购的项目、数量、采购价,废旧物资处理情况等事项;其他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不涉及企业秘密的需要适时公开的事项。
企务公开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党政工联席会、月生产经营会,座谈会、报告会以及板报、公示栏等形式公开。要求企务公开应根据指定公开的内容,按照制定方案、预先审核、实施公开、评议反馈的程序进行。
规定了企务公开检查制度,企务公开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相关职能科室和各单位的企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格项目发出《三峡建设分公司企务公开检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落实了企务公开考评制度,企务公开办公室定期组织职工对所属各单位、科室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评议,并根据职工评议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决策的依据。要求各单位、机关科室必须全面抓好各项公开内容的实施工作,严禁弄虚作假、遮遮掩掩和不按时公开,凡应公开的内容,未按时以一定形式公开的,由分公司企务公开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凡公开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应对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提出政绩考核,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按本程序执行企务公开不规范,接到《三峡建设分公司企务公开检查整改通知书》未按期整改的,分公司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向责任人发出《三峡建设分公司企务公开责任追究警示书》
《葛洲坝水司三峡分公司企务公开控制程序》的发布实施,对企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内容、管理方法和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分公司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应站在“以德治企”的高度,切实将企务公开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在健全基层单位、班组事务公开管理的基础上,确保企务公开的规范化、日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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