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水业新闻 » 正文

沈阳市强制推广节水器具(7-1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20  来源:沈阳日报  浏览次数:259
核心提示:经营洗浴、餐饮、旅馆服务业,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必须安装国家、辽宁省、沈阳市认定及推广的节水器具。从事洗车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安装循环用水或中水设施,并到沈阳市节水办申请办理临时用水指标证。沈阳市将于7月10日开始,在为期三个月的夏季用水高峰中,专项检查
经营洗浴、餐饮、旅馆服务业,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必须安装国家、辽宁省、沈阳市认定及推广的节水器具。从事洗车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安装循环用水或中水设施,并到沈阳市节水办申请办理临时用水指标证。沈阳市将于7月10日开始,在为期三个月的夏季用水高峰中,专项检查整治上述情况。
  这次整治检查中,将对违章浪费用水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理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追缴加价水费,停止其供水。

(本文章系转载,对文字内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任何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终止转载)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沈阳市强制推广节水器具(7-10)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资讯新闻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关注:

0510-851001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