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武汉水务集团获悉,按照新出台的《武汉市消火栓管理规定》,非火灾火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城市公共消火栓。
据武汉水务集团统计,4年来,武汉市每年都有1亿余立方米自来水,不明不白地流失掉。其中消火栓成为自来水流失的最大后门。
为此,新的管理规定要求,以往消火栓用水大户——园林、环卫等公共设施用水,将不得随意使用消火栓,而在统一指定的取水点取水,实行装表计量,取水点的确定由供水企业配合相关部门设置。(本文章系转载,对文字内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任何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终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