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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供水集团将对举报盗水行为进行奖励(07-0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20  来源:济南日报  浏览次数:251
核心提示:从现在起,济南市民发现城区供水管网漏水、消防栓漏水或违章建筑占压供水管线、偷盗自来水等非法用水行为,可直接拨打86060180或“小白热线”举报,经查实供水部门将视情况给予首位举报人50元至上千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6月30日,济南供水集团公司专

  从现在起,济南市民发现城区供水管网漏水、消防栓漏水或违章建筑占压供水管线、偷盗自来水等非法用水行为,可直接拨打86060180或“小白热线”举报,经查实供水部门将视情况给予首位举报人50元至上千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6月30日,济南供水集团公司专门成立稽查队负责查处非法用水行为,一旦接到非法用水举报,将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按照情况分类和追缴水费的金额,对举报人予以一定奖励。对于举报供水管网设施漏水的首位举报人,管径在50毫米至300毫米的,一次性奖励50元;管径在300毫米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元。举报公共消防设施漏水的首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50元;配合供水部门追回损失的首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100元;举报违章占压公共供水管线或损坏供水管线的首位举报人,根据其对安全供水的影响程度,给予100元至500元不等的奖励。查处举报违章盗水后,追缴水费在1000元至2500元内的,奖励首位举报人100元;追缴水费超过2500元的,以2500元为基数,每多追缴水费1000元,奖励首位举报人的奖金在1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奖励多追缴水费1000元的10%,不足1000元的部分视为1000元。

  城区盗水行为的界定是,未经供水企业批准,擅自在城市自来水供水管道和附属设施上打孔私接管道引水的;未经供水企业批准,擅自启用市政消防栓和无表消防栓引水的;绕越供水企业贸易水表引水的;拆除、仿造、开启法定或者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贸易水表封印引水的;采取技术手段致使贸易水表停滞、失灵、逆行,致使水表少计量或不计量的;对磁卡水表的磁卡非法充值后盗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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