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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水司公布单位用水业务办理流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0-29  来源:连云港日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324
核心提示: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自来水公司在其公司网站(www.lygwater.com.cn)的“服务指南”上公布了单位及房地产用水业务的办理流程,用户可以按照流程到该公司位于新海、连云地区的客户服务中心,连云港市开发区的企业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内的
      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自来水公司在其公司网站(www.lygwater.com.cn)的“服务指南”上公布了单位及房地产用水业务的办理流程,用户可以按照流程到该公司位于新海、连云地区的客户服务中心,连云港市开发区的企业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内的自来水公司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用户书面提出的用水申请经受理后,准备下列资料:新增单位用水需提供地图形、给水总平面(包括消防)和用水量测算说明,新建单位还应提供相关批文;新增房地产用水需提供项目批文、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配套费缴纳凭证、规划总平面图、给水总平面(包括消防)和拆迁范围平面图。

  上述资料备齐后,连云港市自来水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由客户服务中心业务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正常情况下,管道口径50毫米以下4个工作日、管道口径50毫米以上7个工作日完成图纸设计、预算等工作,并将方案告知用水申请户。费用5万元以下的工程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5万元以上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审批完结后与用水申请户签订用水合同、施工合同。

  用户交付工程及相关费用后,连云港市自来水公司将安排施工,施工合同中约定期限的应按期完成,否则按服务承诺中规定的时限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客户服务中心业务人员按规定与营业部门交接表卡进入抄表收费、正常用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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