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分析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明确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实行了“经理跟班作业制”。强化宣传。向企业或个人利用普法宣传日反复宣传水费缴纳的政策和标准,提高他们的缴纳意识,使其逐步由被动变为主动缴费。
强化服务。认真遵守《城市供水条例》严格程序,把缴纳水费向社会公开,在收费的同时,积极为企业解决后顾之忧。强化征管。对水费的缴纳,做到不简化缴纳程序,不低或提高标准,不擅自扩大缴纳范围,不收人情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所有缴纳的水费全部落实“收缴分离”杜绝了截留挪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