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城市环保满意率是创建文明城市和环保城市的重要测评指标。16日,记者从南昌市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南昌调查组对2007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南昌市城市环境保护工作评价较高,总体满意率为85.03%,已经达到国家满分水平(注: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85%计分为满分),比2006年满意率62.53%高出了22.50个百分点。
调查中,针对南昌市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垃圾治理等多方面工作,公众满意率均在八成以上,但对各分项指标评价不一。其中,对饮用水的水质公众满意率排位最高;对城市河流、湖泊和景观水体的污染治理满意率排在第二;控制交通噪音的效果满意率排最后。
空气污染方面满意率虽然较高,但均未达到国家满分标准。公众对南昌城市水污染方面的4个评价指标中,有三项指标已达到国家满分标准,分别是饮用水的水质满意率88.43%;对城市河流、湖泊和景观水体污水治理效果满意率86.94%;对政府在治理河流、湖泊方面的工作满意率86.53%。另外,对治理工业废水满意率为83.88%。
公众对控制其他噪声污染的效果满意率为85.68%,符合国家满分标准。控制建筑工地噪声、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的效果满意率,都未达到满分标准,而控制交通噪声的效果满意率仅为78.10%,这在所有评价指标中为最低的。另外,不少被访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建议垃圾分类、回收电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