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水业新闻 » 正文

石家庄市调整市区供水价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26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63
核心提示:     9月25日起,石家庄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上调0.5元,由原来的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2.5元,这是记者9月24日从石家庄市物价局获悉的。据悉,石家庄市物价局在对供水企业成本审核,召开价格听证会,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报经石家
     9月25日起,石家庄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吨上调0.5元,由原来的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2.5元,这是记者9月24日从石家庄市物价局获悉的。

  据悉,石家庄市物价局在对供水企业成本审核,召开价格听证会,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报经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同意,河北省物价局批准,决定对石家庄市市区供水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每吨2.5元,如果加上污水处理费(0.8元/吨)和水资源费(0.33元/吨),那么,每户居民的每吨水费由原来的3.13元涨为3.63元。这个价格适用于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水。低保户、特困户分别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用水价格仍执行调整前的每吨2.93元。

  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商企业用水、宾馆、餐饮、服务业用水价格为每吨4.00元(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考虑到今年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上涨较多的实际情况,工业用水价格暂按每吨3.50元执行,明年4月1日起执行每吨4.00元。

  纯净水、酿酒等以水为主要原料的制造业生产企业用水,桑拿、洗浴(大众桑拿、洗浴除外)、洗车用水,歌舞厅、保龄球等娱乐场所用水,价格调整为每吨30元。

  居民生活用水未实行抄表到户的,执行趸售价,按上述规定价格的90%收取。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石家庄市调整市区供水价格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资讯新闻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关注:

0510-851001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