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节水办9月27日召开水平衡测试专题会议,提醒月用水量3000吨以上的单位,要开展水平衡测试,否则最高将罚3万元。
根据规定,月用水量在3000吨以上的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厦门市节水主管部门将根据市供水能力、用水单位的实际用水水平、行业用水定额,于每年12月,向计划用水单位下达年度的用水计划指标,并按月考核。
对用水量在3000吨以上、未开展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企业),节水办将采取如下措施:对2009年度用水计划指标,按实际用水的平均水平予以核定;组织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将执法检查情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