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起,上海市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中心城区8100个小区11.4万只水箱和276万只水表的改装;其中今年改造面积计划在5000万平方米以上。
但目前相当部分居民对改造存在误解,加上部分物业积极性不高以及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改造之路走得并不畅快。
为此,记者近日走访相关部门,请有关人士就“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一些基本问题答疑。
二次供水改造什么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供水水箱、水池、管道、阀门、水泵、计量器具及其配套设施。改造过程中和居民紧密相关的就是居民楼套室内管道外移(包括水表外移);此外,再加上蓄水池、水泵及其配套设施和屋顶或中间水箱的改造,就构成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全部内容。
据有关部门统计,上海现有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均需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具体约需改造11.4万只水箱、近9000只地下水池和1.3万台水泵,以及有276万只水表需移至户外。
谁在负责改造工作
按照人们的习惯思维,既然是供水设施的改造,那肯定就是自来水公司的事情了。于是,改造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许多居民就把电话打到自来水公司,“小郭热线”就无数次接到过类似电话。那么实际情况究竟怎样呢?
比如徐汇、长宁、卢湾、普陀四区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就是由区房地资源局负责。而黄浦、静安二区的改造工作则由区建设委员会负责。闵行区的改造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
以上各部门负责制定各区改造计划,并负责实施居民楼套室内管道外移(立管、支管、屋顶水箱连通管)、蓄水池、水泵及附属阀门的改造工作;居民水表外移费用虽然由自来水公司承担,但在实施改造时由各工程队一并完成;非商品住宅的供水水箱(屋顶水箱、中间水箱)的改造则由供水企业按计划安排。
改造资金如何分摊
根据有关规定,商品住宅由业主承担并在住宅维修资金中列支。非商品住宅的改造资金按照“政府补贴一点、供水企业自筹一点和住宅维修资金承担一点”的原则筹措。改造费用(水表改造费用和非商品住宅的水箱改造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各有关区政府可根据各自改造任务和业主住宅维修资金的承担能力,自行决定政府的资金补贴比例,其余部分由业主承担并在住宅维修资金中列支。
新的顾虑有否必要
由于部分居民对二次供水改造工作的不了解,因此思想中就有这样或那样的顾虑:
■一是顾虑改造会破坏自家已有的装潢,给自己生活带来麻烦;
■二是顾虑改造会影响自己的利益,特别是某些特殊户型的立管和水表外移后,隔壁人家就因管道和表箱靠近自家房门而出来反对;
■三是顾虑改造费用太高,一些本来就用水通畅的人家对自家需要出和那些迫切要求改造的人家相同的费用而心存不甘。
面对居民们的诸多“疑问”,有关人士建议各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单位也应在工作中经常换位思考,站在居民的角度看问题,并切实为居民解决困难,才能更好地得到居民的理解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