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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通过决议 保护居民饮用水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15  来源:人民权利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98
核心提示: 日前,内江市中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深入水库及周边镇乡,针对镇乡居民饮用水源保护及生活污水无处理直排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审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水源保护改善水质的决议》。&n
 
日前,内江市中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深入水库及周边镇乡,针对镇乡居民饮用水源保护及生活污水无处理直排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审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水源保护改善水质的决议》。
 
2006年沱江河“3·02”水污染事件后,内江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由于种种原因,镇乡居民饮用水源保护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广大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不断呼吁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改善水质。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要求:区政府及各部门一定要增强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对保护水源、改善水质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水源保护不力、水质差的问题。一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水、依法治污的共识,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要做到切实治理污染水源的污水和污染物,在普查基础上,分轻重缓急逐项落实治理措施,限期治理,不按规定、不达标排放的,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处理。三是要高度重视场镇饮用水源安全保护,严禁在水库及周边倾倒和堆放垃圾,严禁肥水养鱼。四是对因防治不力、监控不力、执法不力而造成水源污染的问题,要追究其相关单位的责任。
 
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决议,正积极研究具体措施,并向广大群众、各级人大代表郑重承诺:通过三年时间的强力治理,使市中区区域内水库、水域逐步达到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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