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重点流域水质情况周报告制度的同时,石家庄市将进一步提高对各县(市)区的水质考核标准,要求COD浓度小于等于150毫克/升,同时对出现两次超标排放的县(市)区,实施区域限批。这是日前记者从石家庄市环保部门了解到的。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被省政府考核的五条重点河流,除汪洋沟和邵村排干渠水质稳定,磁河断流外,滹沱河、洨河出境断面COD(化学需氧量)浓度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尤其是洨河,3月份的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为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力度,石家庄市召开全市环保系统水污染整治专项会议,进一步落实对重点流域水质情况周报告制度,并调度石家庄市境内5条主要河流的水污染整治工作。其中要求,由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对滹沱河和洨河水质考核点位和出境断面,每两周进行一次监测;有关县(市)环保局负责对辖区水质考核点位和出境断面,每周进行一次监测;市环境监察支队定期汇总当周监察工作。
同时,石家庄市对各县(市)区的考核标准,提高到COD浓度≤150毫克/升,并对考核点罚款实行累加处罚,每查处一次,罚款一次。同时,每月公布水质考核、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进行排名。目前,省控水质标准为COD浓度≤170毫克/升。此外,对于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将实施行业限管;发现各县(市)区出现两次超标排放的,实施区域限批。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石家庄市将重点抓好水环境治理的"一进一出"环节,即监管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全程监控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达标排放;出境断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保证水质达标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