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水业新闻 » 正文

宁波将调整水价 7月下旬召开听证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29  来源:现代金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70
核心提示: 全国不少城市调整水价后,宁波也即将调整水价。昨天记者从宁波市物价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7月下旬宁波将召开市区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设参加人员15名,由消费者
 
全国不少城市调整水价后,宁波也即将调整水价。昨天记者从宁波市物价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7月下旬宁波将召开市区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设参加人员15名,由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构成。听证会设旁听人员10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听证会参加人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同时对城市供水有一定认识,并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
 
6月27日起3日内
 
报名方式
 
1、网络。登录http://www.nbdpc.gov.cn
 
2、传真。传真发至87183931。
 
3、上门。随带身份证至解放北路91号2号楼六楼612室宁波市物价局报名。
 
新闻链接
 
宁波上次调整水价时间为2006年7月1日。
 
分类价格水平
 
居民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1.65元调整为2.20元(其中污水处理费由0.25元调整为0.45元);非经营性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00元调整为3.50元(其中污水处理费由0.40元调整为1.00元);经营性用水价格中:一般工商业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25元调整为3.50元(其中污水处理费由0.60元调整为1.00元);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工业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25元调整为3.95元(其中污水处理费由0.60元调整为1.45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6.00元调整为10.00元(均含污水处理费1.00元)。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对已实施“一户一表”用水和二次供水的中高层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每户用水人口在3人及以下的,每户每月水量基数分别为:第一级17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18-30立方米;第三级31立方米以上。每户用水人口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每级水量基数可相应增加5立方米。第一级水价为2.10元/m3;第二级水价为2.93元/m3;第三级水价为3.75元/m3。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宁波将调整水价 7月下旬召开听证会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资讯新闻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新浪微博:
微信关注:

0510-851001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