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呼和浩特市读者唐大爷向记者反映:“我家住在祥和小区二区。这个月初,我收到呼和浩特市自来水公司的水费单,告知我家累计拖欠水费559元。自来水抄表员每隔几个月上门查一次水表,而且我都按时缴纳了水费,怎么还会有欠费呢?”
当日,唐大爷向记者出示了呼和浩特市自来水公司抄表水费通知卡,上面写着:“应缴水费559元,请按照规定限期缴纳水费,否则将按照《城市供水条例》进行处罚。”随后,唐大爷给记者出示了他家自来水缴费证,上面记录着他家2000年~2009年按时缴纳水费的情况。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呼和浩特市水费征费中心第八收费所所长孙先生,他说:“据我所了解,由于特殊情况,抄表员每次入户并没有详细查看这户唐姓居民家的水表,而是采取估算预收的方式收取水费,这种做法欠妥当。抄表员上次查表时发现,这户居民家的水表所显示的参数要远远超出估算参数。经过核算,他家累计拖欠水费559元。对此,我们会尽快派人去居民家解释情况,并且积极协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