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会议暨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上,辽宁省副省长赵国红在致辞中表示,要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全面改善辽河水环境质量。
赵国红介绍,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辽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将辽河治理列为“三大工程”之一,纳入省长与市长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2008年1月,本届政府伊始,陈政高省长即明确要求:“举全省之力,集中整治辽河流域,三年内实现辽河流域干流全部消灭超五类水体,五年内实现辽河流域干流城市段景观化。”
为实现这个目标,全省上下秉持铁石心肠、铁的手腕、铁的决心,全面打响了企业关停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流域生态治理三大攻坚战。目前,辽河水质明显好转,以化学需氧量评价,今年1~9月,辽河流域26个干流断面全部符合Ⅴ类水质标准,其中有一半的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下降21%以上,最高下降达82.4%。在干流水质明显好转的同时,支流水质也明显改善,65.9%的支流化学需氧量浓度同比下降17.2%~86.3%。
赵国红指出,辽宁在狠抓辽河治理的同时,始终把饮用水安全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稳定、推动振兴的重中之重,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防治并重、综合治理,从源头上保证了饮用水源安全。一是立法保护。辽宁省有超过一半的城市实现了以立法形式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二是建立机构。成立了大伙房水源环境监察局,解决水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监管能力偏弱、监测能力不足等问题。三是严控水质。在水库上游大量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村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解决农村生活污染问题。新建4个自动监测站,对入库河流水质实行全时段连续监测。四是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解决了养殖业及农药、化肥污染问题。五是政策补偿。省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用于对水源地上游进行生态补偿。
赵国红强调,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辽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基础薄弱、欠账较多,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辽宁省将牢固树立环境意识,加大投入力度,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常抓不懈地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和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全面改善辽河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