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文传电讯社7月8日消息,哈萨克阿斯塔纳市国家自然垄断调节司司长8日宣布,阿斯塔纳市自今年8月1起开始执行新的差别水价收费制。城市供水将分为三类:一类为居民生活用水,将继续保持25.30坚戈/立方米(按8日当天汇率1美元兑换147.5坚戈计算,约合0.17美元、1.16元人民币)的原有价格,污水处理费也将继续维持在18.31坚戈/立方米(约合0.124美元、0.83元人民币)的水平;二类为在能源领域工作的财政拨款单位,其用水价格为40坚戈/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39.42坚戈/立方米;第三类为不属一、二类别的其它企事业单位,水价最高,为63.26坚戈/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45.79坚戈/立方米。“技术用水(非饮用水)”的价格也将从原来的9坚戈/立方米上调至11.70坚戈/立方米。
目前,阿斯塔纳市实行的是无差别水价。无论是居民还是企事业单位均为43.61坚戈/立方米(内含供水25.30坚戈和污水处理费18.31坚戈)。居民用水约占全市用水的56%,平均用水量为每人每昼夜90升。
该司长称,实行类别差异水价是为了鼓励居民节约用水。从明年下半年开始,还将考虑推行计量定额差别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