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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率先实行非居民用水“同水同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4  来源:安微人民广播电台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226
核心提示:       记者8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从本月起合肥市将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并实行基本水价同价,调整过后的基本水价均为1.555元/吨,本次水价调整不涉及居民用水价格。    

 

      记者8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从本月起合肥市将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并实行基本水价同价,调整过后的基本水价均为1.555元/吨,本次水价调整不涉及居民用水价格。

      据了解,长期以来工业用水价格一直低于经营等商业用水价格,调整价格之后,经营性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到户水价降低0.32元,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商业用户在用水方面的成本支出。而行政事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则略有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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