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出台《汛期水体环境质量监测》方案,严密监视松花江等流域水质状况,预防洪涝灾害引起的污染事故,确保全省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黑龙江省环保厅今天发布第七期信息专报显示,松花江水质无异常。至此,我省对松花江水质监测已连续一周无异常。
方案提出,在10日前,黑龙江省所有涉水的国、省控监测断面都要开展监测工作。松花江省界监测断面由肇源环境监测站承担,监测频次每天不少于6次。其它流域监测工作由属地承担。各市地环保部门要与属地防汛部门联系,一旦当地发生污染事故,要及时跟踪监测特征污染物,加大监测频次。
15时,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松花江水质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松花江肇源断面PH值7.28,在标准值范围内,哈尔滨朱顺屯断面PH值7.06,均在标准值范围内,松花江肇源断面和哈尔滨朱顺屯断面水体三甲基硅醇、六甲基二硅氧烷均未检出。松花江该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松花江水质无异常。因哈市入口的朱顺屯断面水体三甲基硅醇、六甲基二硅氧烷均未检出,环保部门尚不能确定事故水域水体是否已流经哈市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