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联合各成员单位于2010年7月下旬至8月底组织开展了以“保护海洋环境,整治违法行为,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为主题的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有效保护了海南省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
据悉,本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2009年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沿海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陆源污染治理工程、港口和船舶污水垃圾处理、渔业养殖区环境污染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进行了反馈。
为全力推进沿海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海洋污染防治能力,2009年以来,海南加大沿海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记者获悉,截至2010年11月初,全省建成并投入运行或试运行的污水处理厂10家,新增设计处理能力43.0万吨/日。
同时,海南通过建立养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高位池清洁闭环生态养殖技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林挖塘等其他项目开发的违法行为,确保了高位池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海南对海口港、洋浦港等港口码头和依托港口码头的金海浆纸厂、海南炼化、东方化工城等一些重大工业项目实现规范管理,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
据了解,对沿海开发区老城、洋浦、东方化工城、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等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园区建设执行严格的环境管理,基本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如洋浦经济开发区自建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场;亚龙湾旅游度假区的污水集中处理、实行中水回用。
为大力削减陆源污染物排放,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海南对沿海城镇生活污水、沿海城镇生活垃圾、企业入海直排口污染物排放及滨海大型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等均加大了环境监管力度。
通过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管理,开展海洋特别保护区的规划和论证,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处理海上溢油污染事故,减少污染源的扩散。
据悉,针对海南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海南将加快沿海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加强海上污染防治和应急管理。加强沿海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形成多方位的立体监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