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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1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75
核心提示:        用水越多,水价可能越贵!昨天(12月14日),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晋中带队的广州市人大代表法制专业小组,视察了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记者获悉,“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用水管理”正在酝酿,居民用水超过额度的,

 

        用水越多,水价可能越贵!昨天(12月14日),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晋中带队的广州市人大代表法制专业小组,视察了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记者获悉,“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用水管理”正在酝酿,居民用水超过额度的,可能要“埋”更大的“单”。目前,具体的用水定额量还未出台。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骆宁安介绍,在《广州市城市供水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中,公布了酝酿中的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制,政府监测水质制,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进加价制度,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清洗、消毒和安全保障责任制度等一系列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措施。

  定期公布水质监测结果

  《条例》规定:“城市供水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对于市民关心的水质问题,《条例》规定,“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管理,并委托城市供水水质检测机构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最高为现行水价5倍

  《条例》规定:“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定额相结合管理,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用水管理。”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其中最高加价幅度为现行水价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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