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已连续3年把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列为10项民生计划中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一,每年都安排一批覆盖面广的集中式饮水工程。2004年调查统计,全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20万,占当年农村人口52%,到2009年,已累计解决农村140万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参事崔永庆、裴丽侠今年下半年对全区饮水安全进行深入调研时,发现问题仍然很多。
问题一:人口比重大
按2004年的调查统计数,全区还有约80万人口的不安全饮水问题没有解决(其中约30万人饮水困难)。由于环境状况的变化,一部分水源枯竭或水质变劣及一些设施老化等原因又使全区新增饮水不安全人口达60万以上,合计占到目前农业人口的36%,且多是水源更困难、解决难度更大的地方。宁夏农村获取饮水困难住户的比重仅次于贵州、青海和甘肃,占总人口的26%。
问题二:安全标准低
农村饮水使用管道水的住户只占25%,使用深井水和过滤处理水的农户占66%(中部干旱地区和南部山区这一比例分别为29%和41%),以浅井水、河库水、池塘水、雨水等为水源的住户占34%。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大多都没有进行净化处理和消毒。农村饮水安全只能从供水和取水的方便程度上衡量是否基本达到要求。
问题三:水质问题突出
城市饮水在水源地水质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据环保部门调查,全区33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中,12个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其中38.5%的地下水水源地和28.6%的地表水水源地水质为较差或极差。建设部门掌握的情况是全区城市水源地水质不安全占到31%。
农村更是问题突出,据环保部门对吴忠市的调查,27个乡镇在用的13个集中式供水的地下水水源地中,53.9%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综合评估认为69.2%为较差水质。更重要的是农村饮水从水源地取水进入供水管网,基本没进行净化和消毒等处理。卫生部门对全区22个市、县(区)350多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进行监测(即出厂水)后发现,2008年水质总合格率为53.3%,2009年为55%。平罗、贺兰两县水质总合格率都在50%以下,最低的盐池县只有18.5%。而农村饮水水源地水质超标的原因中,青铜峡市主要是铁、锰和总硬度含量超标,因没有进行必要的化学处理而使不安全饮水进入供水环节。
问题四:水源地保护乏力
总体上看,城市水源地的保护工作远远好于农村。环保部门已于2008年就在宁夏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宁夏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但至今仍有45%的水源地尚未划定保护区(如同心县小洪沟水源地等),或尚未报自治区审批,或上报后尚未审批(如吴忠市早元水源地)。
已划定的保护区相当一部分边界设施不健全,保护区内有可能污染水源的经济活动时有发生等。农村只是在部分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做了保护范围的划定、设置标志牌等工作,经常性的督查措施乏力。占34%的非集中供水水源地基本没什么保护措施,而且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利用规划也很不健全。导致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的主要污染物是氨氮、硫酸盐、氯化物、亚硝酸盐及锰、铁、氟等,除锰、铁、氟等为地质因素外,主要受到工业、生活、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等经济活动的影响。因此,城乡的饮水水源地都面临着加强保护的严峻形势。
崔永庆、裴丽侠建议自治区政府把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切实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和规划利用。加强城乡饮用水水质的安全监测以及供水应急能力建设。